发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公司发文管理,增强发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范发文程序和格式,保障发文安全有序,提高发文质量和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为: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公文主要是指通过公司OA 系统走流程发布的正式文件,如决定决议、规章制度、通知通报、人事任免、请示、通告、会议纪要等;以公司名义向公司以外的单位、团体、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受本文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 公文管理 第四条 公司的公文管理部门为综合管理部,并由公文管理员负责发文流程的整理、发布、整理归档
第五条 其他部门、事业部应协助公文管理部门做好公文发布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 发文的流程除部门经理及以上公司领导可以发起外,总部部门、各事业部应指定并固定相关人员负责
第七条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选择发文流程,填写流程表单,填写正文内 容
第八 条 公文一经发布未 经事业部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同 意 的不得 删 除
第三章 选择发文流程 第九条 公司的重大人事任免、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重大组织架构调整、节假日通知、重要的工作通报等事项应选择公司发文
第十条 除公司发文的事项以外,总部部门提交的发文流程应选择部门发文
第十一条 除公司发文的事项以外,各事业部提交的发文申请应选择事业部发文
第十二条 团委/工会发文另行补充通知
第十三条 总部部门、各事业部如有重大事项需要请示公司批复的可以选择部门请示流程,总部部门内部、各事业部内部原则上不得提交本流程
第四章 流程表单 第十四条 公司的主要发文类型为决定、决议、通知、通报、通告、会议纪要、规章制度等,申请人应根据文种的不同使用用途选择相应类型
第十五条 公司的发文密级有明文、秘密、机密、绝密四类;公司发文、部门发文的明文为公司全体员工可见,事业部发文的明文为事业部全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