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 州 市 高 新 区 企 业 家 联 盟 章 程 及 服 务 细 则 第 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联盟名称为宿州市高新区企业家联盟。 第二条:本联盟是为了团结高新区企业家而成立的非赢利性群众团体。 第三条:本联盟宗旨是为会员构建一个企业家与企业家、企业家与政府,企业家与学术机构之间的沟通桥梁,为会员提供一种分享生活与共享资源的社交平台,让会员能够获得商业信息、结交知己朋友、分享管理经验、体验品质生活。 第四条:本联盟的目标是打造一流的企业家商务联盟,为会员自身发展创造更广阔的空间,培育诚信企业家领袖的思想家园,探索企业家诚信精神和共同价值,凝聚企业家道德共识和诚信力量,为高新区企业家打造诚信经营的共赢平台。 第 二章 会员 第一条:本联盟会员对象:会员由来自高新区内注册企业的企业家构成。会员包括:长期担任企业董事长(董事会主席)、总裁、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职务,带领企业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在社会取得积极影响的企业家。 第二条:会员资格:凡符合本章程之约定,愿意积极推动本联盟宗旨,企业年平均销售额或投资额在 500 万人民币以上的,拥有良好社会信誉并热心实践和体验本章程的首席执行官,经我部邀请、会员推荐、自愿申请并经联盟会员管委会严格审核通过者,即可拥有我部会员资格,同时享有会员权益和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条:本联盟入会方式及程序:本联盟采用邀请、推荐、申请三种入会方式。联盟现招纳会员名额仅限 50 名,待日后联盟营运正常及会员团队不断扩编后再招纳更多优秀联盟会员。 入会程序: 1. 提交入会申请书,无需缴纳会员费,但须缴纳保证金一万元,满一年后方可退费。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 经理事会对企业和企业家诚信经营评估通过。 3. 颁发联盟会员卡、会员证书和会员手册。 第四条:会员须履行的义务 1. 承诺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联盟各项规定和运行流程。 2. 以联盟名义进行商务活动时,自觉维护本联盟的声誉。 3. 积极实践联盟的宗旨,参与联盟的活动,促进信息交流。 4. 创造会员聚会的机会,提供聚会的条件。 5. 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合法,并承诺有变化时及时通知联盟处更新。 6. 在联盟进行调研时,有义务提供调查问卷中的详细资料,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合法,并首发、诚信、保守商业秘密。 7. 恪守相互尊重、诚实守信的交往原则,并能以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为本联盟及联盟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