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 业 所 得 税 汇 算 清 缴 后 的 账 务 处 理 方 法 许 多 企 业 在 税 务 机 关 汇 算 清 缴 后 往 往 忽 视 进 行 账 后 调 整 工 作 , 企 业 在 清 缴 后 如 不 按 税法 规 定 进 行 账 务 调 整 , 势 必 会 给 下 年 度 或 以 后 年 度 带 来 不 利 因 素 和 不 良 后 果 。 如 果 企 业 将不 应 计 入 成 本 费 用 的 支 出 多 计 或 少 计 , 或 用 其 它 方 式 人 为 地 虚 列 利 润 等 , 就 会 增 加 下 年 度或 以 后 年 度 利 润 , 而 已 作 纳 税 处 理 的 已 税 利 润 在 以 后 年 度 又 极 容 易 出 现 继 续 征 税 等 情 况 ,使 企 业 增 加 不 必 要 的 负 担 ; 多 提 的 短 期 借 款 利 息 , 下 年 度 如 冲 减 财 务 费 用 也 会 增 加 利 润 ,造 成 所 得 税 重 复 计 征 , 还 会 使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和 反 映 的 会 计 信 息 失 真 , 对 这 一 问 题 如 何 处 理呢 ? 本 文 结 合 实际工 作 中的 一 些体会 , 在 此进 行 一 些探讨。 一 、根据汇 算 清 缴 后 账 务 调 整 的 原则, 举例说明账 务 调 整 方 法 (一 )调 增 调 减 利 润 的 会 计 账 务 处 理 (例1 )某企 业 1 9 9 9 年 度 利 润 及利 润 分配表利 润 总额为 6 0 0 0 0 0 元, 所 得 税 为 1 9 8 0 0 0元。 调 增 当年 度 利 润 1 9 0 0 0 0 元, 其 中年 终多 结 转在 产品成 本 4 9 0 0 0 元, 多 提 短 期 借 款 利息 8 5 0 0 0 元, 固 定 资 产清 理 净 收 益 1 9 0 0 0 元末 转为 营 业 外 收 入 , 职 工 福 利 支 出 3 7 0 0 0 元直接 在 管 理 费 用 中列 支 。调 减 利 润 1 0 1 0 0 0 元,其 中少 摊 待 摊 费 用 1 1 0 0 0 元,少 提 福 利 费 9 0 0 0元, 补 交 营 业 税 3 9 0 0 0 元, 生 产费 用 误 记 在 建 工 程 3 1 0 0 0 元, 少 提 折 旧 1 1 0 0 0 元。 其 他 还有 企 业 购 买 国 债 利 息 收 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