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 附件 企 业 拆 除 活 动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定 ( 试 行 ) 1 依据和目的 为 贯 彻 落 实 《 土 壤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国 发 〔 2016〕 31 号 ) 关于 防 范 重 点 行 业 企 业 拆 除 活 动 污 染 土 壤 的 要 求 , 制 定 本 技 术 规 定
2 适用范围 本 技 术 规 定 适 用 于 有 色 金 属 冶 炼 、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 革、造纸、钢铁、制 药、农药、印染 等行 业 企 业 拆 除 生产设施设备、建( 构) 筑物和污 染 治 理设施的 土 壤 污 染 防 治 等环境保护工作
其他行 业 企 业 拆 除 活 动 的 土 壤 污 染 防 治 工作, 可参照本 技 术规 定 执行
污 染 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不适 用 于 本 技 术 规 定
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 企 业 的 拆 除 活 动 , 应同时满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 务院令第 591 号 ) 规 定
含石棉材料的 设备、建( 构) 筑物等的 拆 除 活 动 , 应同时满足 — 3 — 《 石 棉 作 业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规 范 》( GBZ/T 193) 要 求
含 多 氯 联 苯 物 质 的 设 备 拆 除 , 应 同 时 满 足 《 含 多 氯 联 苯 废 物 污染 控 制 标 准 》( GB 13015) 相 关 技 术 要 求
涉 及 放 射 性 物 质 的 设 备 、建( 构) 筑物 等的 拆 除 活动, 应 按照国家和地方放 射 性 物 质 法规 管 理
拆 除 活动中施工安全、消防、人员人身安全与环境健康风险等的 管 理 , 应 同 时 满 足 《 建筑拆 除 工程安全技 术 规 范 》( JGJ 147)、《 绿色施工导则》( 建质 〔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