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空调事业本部金工车间奖惩制度 共1 0 页,第1 页 各职能部门奖罚制度 1 、目的 为强化商用空调金工车间日常管理,最大限度提升车间产能,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规范车间管理,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商用空调事业本部制造部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3 、内容 3
1 、处罚 3
1 、生产方面 3
1 、车间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对生产延误(包括物料准备延误、下单延误生产过程延误、进仓打单及报价延误)的主要责任组别负责人及责任个人处以 2 0 元/ 项次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加倍处罚; 3
2 、生产过程中,对于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根据损失费用对责任人处以一定比例的赔偿及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的责任处罚
责任处罚以 2 0 元/ 项次累计,情节严重的加倍
赔付款项则以损失为 2 0 0 元以下(含 2 0 0 元)的,按 4 0 %进行赔偿;2 0 0 -5 0 0 元(含 5 0 0 元)的,按不低于 8 0 元、比例为 3 0 %进行赔偿;5 0 0 -1 0 0 0 元(含 1 0 0 0 元)的,按不低于 1 5 0 元、比例为 2 0 %进行赔偿;1 0 0 0 元以上的,按比例 1 0 %进行赔偿;损失严重的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经公司研究进行处理; 3
3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产品质量问题返工,如若处理在车间内部,对损失按上条进行处罚;发现和处理的问题在车间以外的,对相关责任人及直接领导加倍处罚; 3
4 、批量生产,必须要有质量员或车间相关领导确认的样品,实施首件检查及过程检验制
对于没有样品或首件检查及过程检验而造成的批量质量事故,车间将对事故责任人及其直接领导处 3
2 条所列所示处罚标准加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