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 有限公司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责、权限 第三章 非诉讼案件管理 第四章 诉讼案件管理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六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七章 问责与考核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管理工作,依法、及时、高效处理诉讼、非诉讼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诉讼是指本公司及下属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以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当事人的各类诉讼及仲裁案件,包括:民事诉讼案件、劳动争议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申请复议案件以及各类仲裁案件等。 公司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非诉讼是指本公司及下属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以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为一方当事人,采取协商、调解(限非司法/仲裁机关主持下)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 2 如无特别约定,本办法所称纠纷案件包括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 第三条 诉讼案件直接影响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声誉,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尽量避免诉讼案件的发生;对发生的诉讼案件应充分重视,及时、妥善处理,有效规避、控制风险,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各所属公司)。 第五条 各所属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 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责、权限 第六条 纠纷案件管理实行业务部门和法律部门分工管理、 密切配合的原则。纠纷案件发生部门或纠纷案件涉及事项的主管部门是纠纷案件管理的业务部门,法律部门是纠纷案件管理的归口部门。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司的法律部门为法务部。 第七条 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供纠纷案件涉及的事实情况及证据材料; (二)参与纠纷案件处理讨论; (三)根据需要承 担 部分纠纷案件处理事务工作; (四)负责与纠纷案件相对人 的商 谈 和解 工作; (五)负责协 调 纠纷案件处理涉及的费 用支 出 及收 取 (律师 费 除外 ); (六)指 导 下级 业务部门(如有)做 好 纠纷案件处理工作; (七)建 立 非诉讼案件工作台 账 和档 案管理制度; (八 )根据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