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理财业务运作要点分析(提纲) 一、 信托理财业务介绍 (一) 简介 1、 金融创新产品 2、 准资产证券化产品 3、 利用资产证券化原理,优化和丰富产品结构设计,增加投资吸引力 4、 通过信托计划在银行客户理财计划等资金来源与投资项目等资金需求之间建立连接通道,实现投资产品与理财需求的高效对接 (二) 业务优势 1、 不占用经济资本 2、 不占用经济资本 3、 不占用授信额度 4、 融资形式灵活 5、 审批流程简化 6、 收益率较高 7、 同业竞争手段 (三) 业务开展情况 1、 信贷类 主要适用于公司客户(借款人)已履行了贷款信用风险审查审批的新增债权类融资项目(不包括股权融资)。 2、 非信贷支持类 主要适用于未经贷款审批拟新增理财融资项目,需独立履行理财投资信用风险审批。无需进行评级、授信等工作环节。 二、信托理财类业务运作流程 (一)信贷类业务操作流程 1、分行权限内项目,可由分行区域理财资金进行投资; 2、若需利用总行理财资金投资,由分行完成新增信贷资产审批; 3、落实前提条件后上报总行入池; 4、总行作为投资管理人,通过理财资金池进行投资管理。 (二)非信贷类业务操作流程 1、业务发起 总行及分行前台部门作为业务发起人,进行项目营销或接受外部机构推荐,根据业务类型设计项目方案。 2、 尽职调查 分行审批权限内的,由分行负责完成尽职调查工作;超 过分行权限的,由总行前台部门负责完成尽职调查工作。 3、 业务审批 在分行权限内的,由分行信用审批部门履行审批程序; 超过分行权限的,由总行信用审批部门履行审批程序。 4、 前提条件 在分行权限内的,由分行进行核准,核准完成后,出具《核准意见书》; 超过分行权限的,由分行将前提条件落实情况报总行信用审批部核准。 5、 入池 分行权限内的项目,若需利用总行理财资金投资,由前台部门将尽职调查报告、《信贷审查批复书》、前提条件落实情况报告和《核准意见书》报总行入池,并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 超分行权限的项目,总行前台部们在收到总行《信贷审查批复书》及总行信用审批部出具的《核准意见书》后,推荐项目入资产池。 6、 后续管理 比照我行信贷业务贷后管理规定,总分行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后续管理工作。 三、财产收益权类报告基本内容 (一)背景 1、需求 2、方案设计 结构、资金规模、融资期限、融资成本、偿债来源、资金管理方式等。 3、区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