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识政策性债转股 ——江西制药公司债转股的案例分析 引言:从存量角度看,1999 年底国有控股企业的总资产为 80471.69 亿元,总负债为 49495.01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1.98%;同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为 73695.9 亿元,其中不良资产为 24000 亿元,高达 32.1%,同年 GDP为 80729.8亿元,国有商行不良资产占 GDP的比重为 29.7%。 1999 年,中国首次组建了 4 家资产管理公司。其设立的三大使命是:化解金融风险、保全国有资产、支持国企改革。其主要目标是专门收购、管理、处置从四大独资国有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而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重要方式之一是债权转股权。 一、债转股定义: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二:债转股意义: 目前实施的政策性债转股,其内涵和整个模式已经从改革和发展两方面扩展了。从改革意义来说,债转股的内在含义实际上与十五大所规定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和国有资本实施战略性重组这些改革目标密切联系在一起,为这些改革提供了一个好的契因和条件。从发展方面看,与解决我们目前国有企业面临的许多重大难题有密切关系。债转股不意味着国家或有国家背景的金融机构把企业的烂帐认下来,而是淘汰旧的生产能力、调整产权结构、促进技术设备更新,以及在全社会的空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 三:债转股优势: 1、增加资本活性 它把银行不良资产盘活,把银行不良资产分离出去,转为企业的股权,这样,就可大力提高银行的信用地位,从而搞活银行的资金。通过银行来使企业重组,改变单一的国有资本,增加国有资本的活性。 2 、强化对企业的经营监督 在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国有企业资金严重依赖银行贷款,但银行的债权人地位使得银行无法约束企业的行为。当前,存在一个突出现象是,银行的债权纠纷由于种种原因在法院很难取得胜诉,即使取得胜诉,也无法执行实施。实行债权转股权后,银行取得对企业的监管权,就能增加对债务企业的约束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