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卫生部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中华预防医学会健康风险评估与控制专业委员会协助下,委托有关专家,制定了《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能力要求和知识水平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三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2 健 康 管 理 师 国 家 职 业 标 准 1.职 业 概 况 1.1 职 业 名 称 健 康 管 理 师 1.2 职 业 定 义 从 事 健 康 的 监 测 、 分 析 、 评 估 以 及 健 康 咨 询 、 指 导 和 健 康 干 预 等 工 作 的 专 业 人 员 。 1.3 职 业 等 级 本 职 业 共 设 三 个 等 级 , 分 别 为 : 助 理 健 康 管 理 师 (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三 级 ) 、 健 康 管 理 师 ( 国 家 职 业 资 格二 级 ) 、 高 级 健 康 管 理 师 (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一 级 ) 。 1.4 职 业 环 境 条 件 室 内 、 常 温 。 1.5 职 业 能 力 身 体 健 康 , 具 备 一 定 的 观 察 和 理 解 、 资 料 收 集 和 处 理 、 计 算 和 分 析 、 信 息 获 取 和 使 用 、 表 达 和 交 流 、协 调 、 管 理 及 学 习 的 能 力 。 1.6 基 本 文 化 程 度 中 专 毕 业 。 1.7 培 训 要 求 1.7.1 培 训 期 限 根 据 本 职 业 培 养 目 标 和 教 学 计 划 确 定 。 晋 级 培 训 期 限 : 助 理 健 康 管 理 师 不 少 于 180 标 准 学 时 ; 健 康 管理 师 不 少 于 130 标 准 学 时 ; 高 级 健 康 管 理 师 不 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