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国土资源管理名词解释一1、国土资源:是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全部自然资源的总称。它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生物资源、自然景观资源等。2、矿产资源:是指能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由地质作用形成的,蕴藏在地壳中的,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各种矿物。包括煤、石油、天然气、地热等能源矿产,铁矿、铜矿、锌矿、金矿等金属矿产,硫铁矿、石膏、石灰岩等非金属矿产,地下水、矿泉水等水气矿产。用作普通建材的砂、石、砖瓦粘土也是矿产资源。3、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还包括南方宽小于 1 米,北方宽小于 2 米的沟、渠、路和田埂。4、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5、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6、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保护区域。7、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明确土地使用条件,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土地。8、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有关专项规划,对田、水、路、渠、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2/16农用地整理:是指耕地整理、园地整理、林地整理、牧草地整理、养殖水面整理建设用地整理:是指村镇用地整理、城镇用地整理、独立工矿用地整理、交通和水利设施用地整理等。土地复垦: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对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的状态的活动。土地开发:是指对未利用土地包括荒山、荒坡、荒滩等,通过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技术措施,使其改造成为可利用土地的行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统筹安排和部署,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