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公司名称:福建省南安华源电镀集控区投资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上林村杏林山。 第五条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玖千万元整。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 东 第八条 股东的名称、地址、出资方式和出资额、比例: 1、股东:福建省华源城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企股闽总副字第003959号;法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科技园综合办公楼二层;出资方式:现金;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2、股东:黄振辉;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3、股东:黄健全;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4、股东:余茂清;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5、股东:郑建华;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6、股东:林晓东;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第九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 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及转让出资额;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6 、选举和被选举公司董事、监事; 7、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9、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股东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