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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 公文处理程序 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严格办文程序,提高公文质量和工作效能,根据国家、省、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德州市质监局公文的处理
3 工作流程 公文处理流程见附录A
4 程序与要求 4
1 程序 4
1 收文办理程序 收文指局办公室收到省局、市委、市府等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发来的网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材料后,在单位内部及时运转直到阅办完毕的全过程
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与承办,分发与传阅
(一)接收、登记、分发、填写阅办签 (二)需接收的电子公文
省局 OA内网和市府公文传输系统上收到的文件
工作时间随时接收,节假日期间收到通知及时接收
电子文件接收后在 OA内网上流转
(三)需接收的纸质公文
包括:省局邮寄的公文、市府公文交换站取回的公文、密级文件和从机要局取回的内部文电、密码电报
(四)办公室文秘人员收到电子文件在收文登记表上登记编号后,按照文件的内容、性质和要求,在网上填写文件阅办签和阅文签后在 OA内网上发送办公室主任填写拟办意见
(五)收到需要办理的纸质公文,办公室文秘人员进行登记、打印文件阅办签,送交办公室主任填写拟办意见
不需要办理的公文打印阅文签传阅
密级文件在办文过程中防止丢失,确保文件安全
1 拟办、批办、承办、传阅 (一)拟办 1、办公室主任收到电子公文后,根据文件内容和缓急程度填写拟办意见,发送文秘人员继续流转
2、办公室主任收到纸质公文后,根据内容和要求,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简明扼要、有针对性地填写切实可行的拟办意见,供领导人批阅时参考
文秘人员送领导批办
(二)批办 局领导人对送批的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提出处理意见,并指明负责承办该文件的承办单位或承办人
文秘人员根据批办意见或送分管领导阅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