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路工程设计资质行业审查要点 2017 年3 月21 日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
对企业申报的人员、业绩等信息,对照住建部颁布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依据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审查意见应明确清晰,具体审查要点如下
(二)企业资信
新申请公路设计资质及申请资质升级、增项、核定的企业,自申报资质之日起近 1 年内无严重不良行为,企业当期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为良好(AA 级或A 级,当期无信用评价的,采用其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可采用省级信用评价结果;无省级信用评价结果且未发现严重不良行为的,可视为良好)
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
企业首次申请资质需提供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办公场所证明、相关人员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 1 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以及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2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申请资质延续不需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任职文件证明、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复印件及总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企业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
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技术装备等资质条件,均是以独立企业法人为审核单位
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在申请资质时,各项指标不得重复计算
二、企业业绩要求 (一)基本要求
申请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升级、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升级,企业业绩需包括至少 2 项中型或 1 项大型业绩;申请公路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企业业绩需包括本行业全部 4 个专业甲级(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对应的设计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