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 一 : 公 车 改 革 修 改 方 案 公 车 改 革 方 案 为 有 效 控 制 和 使 用 办 公 费 用 ,拟 对 集 团 公 司 及 各 权 属 公 司 (不 含 上 市 公 司 )办 公 用 车 管 理进 行 改 革 (下 称 车 改 )。 一 、 车 改 的 基 本 内 容 1、 车 改 系 指 对 集 团 公 司 和 权 属 公 司 非 生 产 性 办 公 用 车 管 理 的 改 革 。 含 配 属 个 人 专 用 的 公车 和 公 用 车 辆 。 2、 收 缴 在 用 全 部 公 车 。 重 新 核 定 和 配 备 集 团 公 司 和 权 属 公 司 公 用 车 辆 , 严 格 公 用 车 辆 的管 理 和 使 用 费 用 的 控 制 , 不 再 配 公 车 个 人 使 用 。 3、 为 提 高 办 事 效 率 , 拟 采 取 租 借 私 车 方 式 实 行 私 车 公 用 管 理 , 并 根 据 不 同 情 况 对 私 车 出租 者 给 一 定 的 购 车 补 贴 和 日 常 用 车 补 助 。 二 、 私 车 公 用 适 用 人 员 ( 下 称 车 改 对 象 ) 1、 集 团 公 司 管 理 层 ; 2、 权 属 公 司 管 理 层 、 集 团 总 部 部 门 长 ; 3、因 工 作 需 要 原 配 有 公 车 的 特 殊 岗 位 人 员 ,或 自 购 车 辆 可 纳 入 私 车 公 用 管 理 的 其 他 人 员 。 三 、 购 车 补 贴 、 用 车 补 助 人 员 及 标 准 收 缴 公 车 后, 对 原 配 有 公 车 和 没有 配 公 车 的 车 改 对 象 , 均实 行 私 车 公 用 管 理 。 视其 车 辆的 主要 用 途和 实 际使 用 不 同 情 况 , 给 予不 同 的 一 次性 购 车 补 贴 和 年度用 车 补 助 。 1、 享受购 车 补 贴 人 员 和 标 准 ①根 据 车 改 对 象 的 工 作 性 质, 需 购 置较高 档次车 辆 的 集 团 高 管 , 一 次性 补 助 30 万元。 ②集 团 管 理 层 其 他 人 员 和 权 属 公 司 总 经理 , 以车 价的 50%计补 贴 购 车 款, 以20 万元为 最高 限额。 ③原 配 有 公 车 的 权 属 公 司 管 理 层 人 员 、 总 部 部 门 长 等,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