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做好2 0 0 7 年工程、农业、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翻译等系列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辽人〔 2007 〕 38 号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 为做好2007 年工程、农业、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翻译等系列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审标准及要求 1 .工程、农业系列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按照省人事厅修订后的《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及相关文件进行评审
2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按照省人事厅、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辽人〔 2005 〕 77 号)及相关文件进行评审
3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按照省人事厅、省经济委员会《 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辽人〔 2005 〕 75 号)及相关文件进行评审
4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统计师按照省人事厅、省统计局《 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辽人〔 2005 〕76 号)及相关文件进行评审
5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审计师按照省人事厅、省审计厅《 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审计师专业技米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辽人〔 2005 〕 73 号)及相关文件进行评审
6 .翻译系列正译审和副译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省人事厅《关于2005 年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辽人〔 200 5 〕 90 号)文件及相关文件进行评审
7 .工程系列机械、石化、冶金、轻工、建材、纺织、电力、粮食、电子工程(通讯、半导体物理、机电一体化、自动化)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艺美术师(含中、初级)的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