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标准化工作流程 1 门诊医师首问首诊负责制流程 首诊医师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凡经挂号就诊的患者,医务人员必须做到“谁首诊、谁负责”。 首诊医师须热情接待病人,详细询问病情,仔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登记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应收住观察室或收住入院进一步治疗。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必须收住入院治疗。 对已接诊的患者,如经详细询问病史、必要体格检查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病时,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疾病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相关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仍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建立静脉通道、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同时通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 与 抢救。如遇复合 伤 或涉及多学科疾病(尤 其是群发 病例 或者成 批 伤 员)的患者,在抢救、通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的同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协 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教 科或总 值 班 人员(正 常 工作时间 通知医教 科,夜 间 或节 假 日 通知总 值 班 ),分 流病人、组 织 各 相关科室医师、护 士 等共 同参 与 抢救。首诊医师应完 善 门诊病历及本 科抢救记录,不得 以 任何 理 由 推 诿 和 拖 延 抢救。抢救完 毕 后,会诊医师进一步完 善 相关抢救处 理 记录。 首诊医师所开 的各 项 检查申 请单 ,应负责追 查结 果 ,如暂 时得 不到结 果 者,下 班 前 将 患者病情及需注 意 的事 项 详细向接班 人员交 班 (对常 规 体检或轻 症 患者可 向急诊科医师交 班 ),并 认真做好交 接班 记录。需留 院观察的病人,必须按 要求 写好留 观病历。 各 科首诊医师均 应将 患者的生 命 安 全 放 在第一位,严 禁 在患者及家 属面 前 争 执 、推 诿 。因 不执 行 首诊负责制而 造 成 医疗差 错 、医疗争 议 、医疗事 故 ,按 医院有关规 定 追 究 当 事 人责任。 对危重、体弱 、残 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