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为了及时有效地识别、分析、评估、处理和监控医疗风险,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保障医疗安全。依据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联系医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医疗风险识别与监测范围 (一)临床 ⒈推诿、延误救治; ⒉未按规定知情告知,谈话签字不规范; ⒊重点病人管理不到位; ⒋入院一周内仍诊断不清,病情疑难由外院转入的病人; ⒌院内急会诊未按时到达; ⒍超权限、开展诊疗或擅自改变集体讨论诊疗方案; ⒎各种医疗意外; ⒏非计划再次手术; ⒐重大、疑难、复杂、危重等手术未经术前讨论和审批; ⒑病人身份识别错误或手术部门、方式错误; ⒒麻醉、护理、手术和各种有创诊疗的严重并发症; ⒓使用药品、剂量、剂型、浓度错误; ⒔急救药品、设备不能及时到位或失效; ⒕无执业资格独立从事一切诊疗活动。 (二)医院感染 ⒈重大、特殊的医院感染(传染病院内扩散); ⒉多重或泛耐药菌株感染; ⒊消毒、隔离、预防违规。 (三)医技部门 ⒈“危急值(像)范围”检查结果; ⒉医学标本错误、缺失,不能正常检测; ⒊医用试剂或材料不合格,保管不当。 (四)药剂 ⒈处方、医嘱(剂量、剂型、浓度、用法、禁忌症等)错误,调剂差错; ⒉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 ⒊药物存放不当,效期已过。 (五)仪器、设备、器械 ⒈医疗仪器、设备运转异常; ⒉医用器械使用不正确; ⒊医用耗材、内置物不合格。 (六)医患矛盾 ⒈医疗损害争议; ⒉医疗质量投诉、医疗纠纷; ⒊患者满意率明显下降; ⒋患者占床不出院,高额医疗费拖欠。 (七)后期保障 ⒈供电、供气、供水故障; ⒉防滑跌未禁示或未采取措施; ⒊应急逃生通道不畅或设施失效; ⒋其它不良事件。 二、医疗风险报告与分析评估 (一)风险报告 医疗风险信息来源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自我查找、同事提醒、科室自查和医院各职能部门对医疗风险因素监查,院领导查房等方面。各科室、各岗位对发现存在的医疗风险情况,应通过局域网“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或电话,即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或/和分管领导,夜间、节假日先报告医院总值班,总值班根据情况与相应部门联系。有关部门酌情深入科室或现场调查、核实或应急处置,并做好信息记录整理,必要时上报主管领导。 (二)风险分析评估 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有关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和规定进行医疗风险信息综合分析,对上报或检查掌握的医疗风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