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仓库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医药仓库是储存医药商品、物资的重要场所
其基本任务是:在保证 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储存多,进出快、保管好、费用省、损耗少,为促进医药生产 和流通的发展服务
为加强仓库管理、保管养护好医药商品和物资,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医药工商企业所属的各种仓库(以下简称仓库)
第三条 各级医药主管部门和工商企业,必须加强对仓库的领导,健全仓库机 构,搞好仓库建设,加强仓库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业务技术培训,关心职工生 活
仓库要配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新招收的职工,必须 先培训后上岗
第四条 仓库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执行国家政策和 法令
要依照客观经济规律,积极实行经营责任制
第五条 仓库要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
仓库主任对 本库的工作和财产负责;货区小组负责人对本区的工作和财产负责;保管员对所管 区域的商品、物资和财产负责;警卫、消防、验收、养护、堆码、分装等各个环节 的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责任对本职工作负责
第六条 仓库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县(或相当县)以上仓库要开展 创“四好仓库”竞赛活动
第七条 仓库要大力推进技术进步
组织并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实验 活动
逐步实现仓库管理现代化,养护科学化
仓库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
第八条 仓库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 法,努力学习
提高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 商品、物资入库、出库 第九条 仓库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商品、物资出入 库的验收复核制度、作业程序和工作质量标准
大、中型仓库要设置验收组,小型 仓库设专(兼)职验收员
要严格验收复核
假药、劣药或质量有严重问题的商 品 、物资不得入库、出库,严防流入市场或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