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科研项目的管理,充分利用有限的科技资源,加大对我院科技 力量扶持、培养,促进医院整体科研实力的不断提升,扩大医院学术影响力,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规定的科研项目包括: 1、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市厅级科技计划项目; 3、湖北科技学院科研计划项目; 4、院级科研基金专项; 5、横向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第三条 科学研究以国家及省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指南为重点,着重研究对人民健 康危害较大的和临床第一线亟待解决的防病治病的关键问题,适当安排一定的基础理论 研究和医药卫生管理学理论研究
第四条 参加申报科研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 2、旨在解决当前医药卫生工作中的关键、疑难问题,应用前景广泛,或有较高的 学术价值 ,对卫生事 业的管理有积 极 促进作用; 3、水 平 较高,是 国内 研究较少 或国外 正 在研究的课 题,成 果 鉴定须有由 湖北省科 技情 报所 检 索 中心 提供 的项目查 新 报告 ; 4、科学性强,勇于创新,具有科学、严谨的课题设计方案、技术思路和可行性; 5、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 申报要求: 1、重点(省市级)专科每周期(2 年)内申报 1 项省级以上课题,其它专科申报 1 项市级以上课题,课题申报与科主任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挂钩,具体参照科教部科主任年 度综合目标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2、博士要求每周期(2 年)内至少申报一项省级以上课题,项目申报可获得省医 学级领军人才经费支撑,并可作为省医学领军人才后备梯队培养
具体参照人力资源部 相关制度执行
三、评审程序 第六条 科研计划项目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卫生科技事业发展的 原则
具体参照《XX市中心医院同济XX科研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