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具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加强对工具使用和消耗的有效监控和精确统计,提高工具的有效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和不合理损耗,结合我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对生产工具管理制定此制度。第条适用范围:本制度由生产部制定,适各本公司各个部门生产工具的领用、退库、交接、报废、使用周期标准等必须严格遵照此制度执行。第条工具定义:本制度所指的生产工具(以下简称工具)包括:各区域正常生产所需的各种办公用品、五金工具、计量器具、设备耗材及其它经仓库和相关区域或部门共同认定的工作必需物品。第二章工具发放标准的制定第 4 条工具的领用标准与正常使用期限由生产部与生产技术部共同制定与调整(各区域工具领用标准及最低使用期限见附表);第 5 条如果各标准需变动时,必须由使用区域向其所属部提出,经主管领导批准,修订后向各区域重新下发。第三章工具的申报、领用、更换及交接第 6 条工具的申报:各区域负责人应在每月 20 日前向设备管理员申报下一个月的工具采买明细并在其中注明工具使用方向。第 7 条设备管理员应在每月 25 日前将各区域申报的下一个月工具采买明细汇总,经部门领导审批并签字确认后,报送采购部;一般于每月 5 日前发放。第 8 条工具领用条件:A、操作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B、换领必须以旧(坏)换新,旧工具必须部件齐全。C、各生产区域申请领用非该区域领用标准范围内的工具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按工具领用流程领用。第 9 条工具领用更换程序: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区域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经设备管理员签准后,由工具保管人交仓库人员领用。B、以旧(坏)换新领用工具时,领用区域应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交设备管理员签准后,由工具保管人携带原旧(坏)工具到仓库换领。C、原工具丢失或在正常使用限期内损坏,按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D、耗材产品的领用:计划内的耗材领用时应按规定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由仓库负责人审批后方能领用;凡超计划领用者,必须申明原因,由其部门领导审批后到库房领料。第 10 条工具交接A. 调任交接。部门内或部门间人员调动,都应由区域负责人填写《工具移交表》一份并签字确认后报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员处,各工具应由设备管理员确定移交、退库还是继续使用并签字确认留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