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制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制度范本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制度 1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倡导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学校创建了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以下简称孵化园)
为保证孵化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孵化园是学校教学实训基地,在校学生通过自己开办和运作实体公司,增强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第三条、孵化园是学校创业实践基地,具有孵化器功能
通过提供基本的场地和有利于创业的环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创业作用,使学生在创业实践中进一步提高和完善自我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孵化园日常工作由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负责管理,重大事项由学校创业教育办公室提交学校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孵化中心的工作人员以专职(创业骨干教师)为主,兼职(在校学生)为辅
第五条、创业孵化中心主要职责1、全面负责孵化园的管理工作,制定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统筹规划和落实孵化园的相关工作,聘请校内外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学生创业公司提供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心理、工商、税务、信贷、风险投资等方面的咨询和发展指导
3、负责各创业公司的年度评比、转接工作以及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
4、负责孵化园宣传、校企合作及市场推广等工作
5、负责向校外创业孵化园推荐孵化团队和孵化项目
三、孵化园管理第六条、经营管理1、学校为创业公司提供经营场地、办公用品、电话及网线等基本设施,并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2、创业公司在创业孵化中心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孵化中心对创业公司所经营的项目、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
4、创业公司在园内举行各类活动,需提前三天到创业孵化中心报批,如有校外人员参加,需提前一周进行报批
5、创业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和经营项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