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契机,以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为主线,以加强环境执法为手段,以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公众监督、企业自律的环境监管机制,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根据全国、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总体要求和省环保局等八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环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06年度环保专项行动查处重点为:(一)与省委、省政府“三个坚决不搞”要求相违背,严重危害群众生存环境和生命安全的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尤其是对影响赣江饮用水水源安全和对玉带河、艾溪湖、象湖等“一江两河八湖”重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水域周边和沿线违法排污企业的集中整治
(二)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
对全市各类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尤其是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制革、酿造和废旧物资加工等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的集中排污问题
(三)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尤其是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建设项目,重点是化工、冶炼、造纸、印染等行业的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及影响恶劣的超标排污企业
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和技术落后、二次污染严重、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电镀、漂染、造纸等行业超标排污第1页共5页企业
三、组织实施(一)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环保局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