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单身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对单身公寓的需求不断提高,为加强单身公寓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单身教职工正常居住,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单身公寓入住人员范围 1
我校在职且家庭住址不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未婚教职工
配偶不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已婚在职教职工
二、 单身公寓房源及居住标准 1
房源:四方校区 7 #楼、1 0 #楼、1 1 #楼;东部校区 7 #楼第 5 、6 单元
居住标准 (1 )四方校区 7 #楼、1 1 #楼南面为3 人间,北面为2 人间
(2 )四方校区 1 0 #楼南面为4人间,北面为4 人间
(3 )东部校区 7 #楼第 5 、6单元(两室一厅、一室一厅),客厅不住人,每房间为4人间
三、 单身公寓入住标准 1
具备入住条件的单身教职工每人允许申请一个床位
博士生、高级职称人员、处级以上干部可申请一间房(原则为二人间或三人间)
3 5 岁以上的大龄单身教职工可申请一间房(原则上为二人间)
四、单身公寓入住审批手续 1
凡符合入住单身公寓的教职工,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科领取《单身公寓申请表》,填表后,由教职工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报 人事 处审批
人事 处审批同 意后,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科办理住房登 记 手续,并 签署《单身公寓管理协 议 书 》
凡没 有 办理审批手续及未签署《单身公寓管理协 议 书 》的教职工入住单身公寓,均 以私 自 占 房处理,学校在其 占 房期 间将 按 高房租 收 费
五 、单身公寓收 费 标准及交 费 程 序 1
标准房租 费 :7 #、1 1 #楼 4 0 元/月 •床位,1 0 #楼 1 5 元/月 •床位,东部校区 7 #楼第5 、6单元 3 0 元/月 •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