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试行规范 前 言 影响博物馆藏品安全的主要因素是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为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方针,落实《文物保护法》关于馆藏文物保护的规定,有效地降低和防止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对博物馆藏品的危害,确保文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博物馆藏品保存场所的自然条件、安全技术防范条件、消防条件和环境监控等。 本规范旨在针对影响博物馆藏品安全保存的温度、相对湿度、光线辐射、空气污染物、噪声、微振动、生物损害等自然因素,就博物馆藏品存放的主要场所藏品库房、陈列室和保护修复室提出防止和延缓藏品自然损坏的环境规范。人为因素的破坏主要通过安防、消防和有效管理措施来解决。 本规范只对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提出基本要求。 现行的强制标准本规范已引入。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术语、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的控制要素。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其他文物收藏、研究、展示单位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GA27-2002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B/T 16571?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JGJ66-91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GBJl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93?9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63?9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9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 文化部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 国家文物局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3 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范。 3.1 博物馆:收藏、保护、展示和研究文物、自然标本,向公众开放的社会公益性机构。 3、2 藏品:馆藏文物、自然标本的总称。 3.3 藏品保存场所:用于保存藏品的库房、陈列室和藏品保护修复室等场所。 3.4 藏品保存环境:藏品保存场所应该具备的适合藏品长久、稳定保存并能有效控制延缓其自然损毁,防止人为破坏的环境条件。包括:藏品保存场所的自然条件、安全技术防范条件、消防条件和环境监控。 3.5 藏品保存场所的自然条件:藏品保存场所主要由藏品库房、陈列室和藏品保护修复室等特定建筑物组成。自然条件指温度、相对湿度、光线辐射、空气污染物、噪音、微振动和生物等。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