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试行规范 前 言 影响博物馆藏品安全的主要因素是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
为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方针,落实《文物保护法》关于馆藏文物保护的规定,有效地降低和防止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对博物馆藏品的危害,确保文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博物馆藏品保存场所的自然条件、安全技术防范条件、消防条件和环境监控等
本规范旨在针对影响博物馆藏品安全保存的温度、相对湿度、光线辐射、空气污染物、噪声、微振动、生物损害等自然因素,就博物馆藏品存放的主要场所藏品库房、陈列室和保护修复室提出防止和延缓藏品自然损坏的环境规范
人为因素的破坏主要通过安防、消防和有效管理措施来解决
本规范只对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提出基本要求
现行的强制标准本规范已引入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术语、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的控制要素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博物馆、纪念馆
其他文物收藏、研究、展示单位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GA27-2002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B/T 16571
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JGJ66-91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GBJl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93
9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63
9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
9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3095
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0325
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 文化部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 国家文物局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3 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范
3.1 博物馆:收藏、保护、展示和研究文物、自然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