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德医风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医务人员的医德行为,培养良好的行业作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依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印发的《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及《新疆医疗服务工作“十不准”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德医风考核与奖惩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真正达到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目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格干沟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 考核与考评内容 第四条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 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 、 严 格 遵守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卫 生 行 政 规 章制 度 和 医 学 伦 理道德,严格执 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