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 核心提示: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作业申报要求和审批程序。本标准适用于危险作业的审批管理。2 引用文件《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 号3术语和定义危险作业科研、生产、试验容易产生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作业。4危险作业范围、原则、作业人员条件4.1 范围a)离地面 2m 以上的高空作业;)有触电危险的带电作业;c)有易燃、易爆危险的作业;d)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e)有急性中毒、窒息危险的作业;f)有塌方可能的土石方作业;g)一般作业因条件改变而转化为有危险的作业;h)在禁火区域动用明火的作业。4.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作业申报要求和审批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作业的审批管理。 2 引用文件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劳部发[1995]56 号 3 术语和定义 危险作业 科研、生产、试验容易产生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作业。 4 危险作业范围、原则、作业人员条件 4.1 范围 a) 离地面 2m 以上的高空作业; b) 有触电危险的带电作业; c) 有易燃、易爆危险的作业; d) 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e) 有急性中毒、窒息危险的作业; f) 有塌方可能的土石方作业; g) 一般作业因条件改变而转化为有危险的作业; h) 在禁火区域动用明火的作业。 4.2 原则 危险作业必须坚持危险品定量少、作业人员少、工作程序少、危险作业与非危险作业现场分开的原则。 4.3 作业人员条件 a) 身体健康无禁忌症,技术水平高,操作熟练,责任心强; b) 经过安全技术教育或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操作证; c) 熟知作业对象及使用设 备 性能和防 火防 爆知识 ,能正 确 使用消 防 和安全设 施 ,具有在发生事 故 时 及时 排 除 不 安全因素 的能力 。 5 危险作业申报要求 5.1 进行危险作业时,下达任务处室和承包或执行任务单位,要共同研究拟定“危险作业实施方案”,其内容包括: a) 作业项目、量级、次数,拟定作业时间; b) 使用的主要设备、仪器; c) 选择的作业场所及其准备情况; d) 作业人员、组织指挥及技术责任人的责任、分工; e) 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预测及其应急预案; f) 人员教育培训; g) 方案论证结论及技术负责人意见与签名。 5.2 作业单位领导应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和有关人员组成危险作业实施方案审查小组,对“危险作业实施方案”逐项进行审查,做出审查结论,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