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 (2002 年 8 月 14 日,国质检锅[2002]235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质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的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级别的设计资格,取得《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见附一)。 第三条 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 一、压力容器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 (一)A 类: 1、A1 级 系指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结构形式主要包括单层、无缝、锻焊、多层包扎、绕带、热套、绕板等); 2、A2 级 系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 3、A3 级 系指球形储罐; 4、A4 级 系指非金属压力容器。 (二)C 类: 1、C1 级 系指铁路罐车; 2、C2 级 系指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 3、C3 级 系指罐式集装箱。 (三)D 类: 1、D1 级 系指第一类压力容器; 2、D2 级 系指第二类低、中压容器。 (四)SAD 类 系指压力容器分析设计。 压力容器设计类别、级别、品种范围划分详见附二。 二、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 (一)长输管道为 GA 类,级别划分为: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 GA1 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 P 〉1.6Mpa 的管道; (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200km 且管道公称直径DN ≥300 mm 的管道; (3)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 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 的管道;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 GA2 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 P≤1.6Mpa 的管道; (2)GA1(2)范围以外的管道; (3)GA1(3)范围以外的管道。 (二)公用管道为GB 类,级别划分为: 1、GB1:燃气管道; 2、GB2:热力管道。 (三)工业管道为GC 类,级别划分为: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 级: (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