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叉车司机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
1 职业名称 叉车司机 1
2 职业定义 操纵叉车进行装车、卸车、搬运等作业,并对叉车进行维护保养的人员
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4 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
5 职业能力特征 有获取、领会和理解外界信息以及对事物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心理及身体素质较好;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好;听力及辨色力正常,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 5
0 ;无职业禁忌证
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7 培训要求 1
1 培 训 期 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根据《铁路特有职业(工种)培训规范》确定
2 培 训 教 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满1 年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 培 训 场 地 设 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技能培训基地、演练场或作业现场,有必要的设备、工具、量具、仪表等
8 鉴定要求 1
1 适 用 对 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 申 报 条 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四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2 (1)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