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管理及利用制度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立卷归档第1条凡是公司在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已经办理完毕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表格、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
第2条各部门形成的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整理工作,于次年一月底前交办公室档案员统一立卷存档
第3条业务考绩档案
职称评定后,按申报类、考核类、成果类文件,由办公室及时整理归档
第4条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年终立卷,由财务档案员单独保管
第5条设备档案
按同一设备仪器名称,含设备购置、合同、说明书、安装、调试、验收记录等文字材料,由设备部收集整理
设备投入使用后,及时移交档案室保管
第6条声像档案在每项工作活动完毕后随时整理归档
第7条所获荣誉奖品、铜牌等实物档案按时间顺序随时编号归档
第8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核对准确,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及其内在联系,进行分类、立卷,使案卷能正确反映出本校工作活动的真实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9条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
重要或利用频繁的,可酌情增加归档份数
第10条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其制作材料必须利于长期保存,同时要保证图样清晰,字迹工整耐久,签署完备
禁止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制作文件
第11条案卷封面各个项目应填写清楚、准确;卷内文件材料按规定次序排列、编号,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
第1页共10页第12条归档案卷要按一定次序系统排列,按照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进行编号,并编制案卷目录,填写案卷目录号
第13条归档手续,各部门将文件材料和案卷向档案室移交时,应编制“移交清单”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核对签字后,各留一份,以备考查
第二章档案保管第14条库房是本单位档案集中存放的机要重地,必须加强管理,非档案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入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