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CC-Q/203·03-2010代替 IGCC-Q/203·03-2009会 议 管 理 办 法2010-05-25 发布2010-05-25 实施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发 布IGCC-Q/203·03-2010203·03-II前言为了作好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建立健全公司的基础管理,依据华能集团公司及绿色煤电有限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编写了公司《会议管理办法》
本制度为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工作规则》的细化和补充,规定了公司会议的管理职责与分工、管理内容与要求、会议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及所属各部门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代替代替 IGCC-Q/203·03-2009《会议管理办法》
本标准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了月度绩效目标责任制考核例会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行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行政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行政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庆奎修订:田若森审核:丁勇审定:杨瑞方批准:毛巍本标准于 2009年 10 月 01 日首次发布实施,于 2010 年 05月 25日修订、复审
本标准委托行政部负责解释
IGCC-Q/203·03-2010203·03-1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办法第一章管理职责与分工第 1 条 行政部1、行政部是公司会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会议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实施与监督
2、负责公司会议的计划管理、组织协调,对部门提出的计划外较大型会议进行整合
3、主要负责公司大型会议、党政联席会、行政会议、重要专业性会议、上级安排在本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归口管理、组织承办
4、负责所属范围内会议通知的下发、有关文字材料的制作及会议文件的收集、保管和归档
5、负责对公司会议计划的实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行督查督办,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