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管理制度 一、配电室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示牌
二、配电室工作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三、矿检查人员进入配电室检查工作,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四、凡外来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必须经领导同意,由专人带领方可进入配电室,并在来人登记簿上签字
五、发生重大事故,值班人员要认真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不得将与本岗位无关的物品带入并存放在配电室
变电所岗位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应准时到达工作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二、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当班电气设备的一切运行情况
三、接班人员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巡视检查,一切正常时方可接班
四、对所有工具、配件、绝缘器械要认真交接清楚
五、正在进行施工操作或处理事故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六、酒后、身体不适或精神不振 的人不得接班,如 遇 此 种 情况,交班人拒 绝交班,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 、接班人员同意接班后双 方应在记录本上签字
变电所设备巡回 检查制度 一、巡回 检查是 掌 握 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备缺 陷 ,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按 时巡视,对设备的异 常状 况 要 做 到 及 时 发 现 , 及 时 上 报 督 促 处 理
二 、 巡 视 检 查 规 定 如 下 : 1、 交 接 班 人 员 要 进 行 巡 视 ; 2、 班 中 每 隔 一 小 时 巡 视 一 次 ; 3、 分 管 队 长 至 少 每 天 上 午 检 查 一 次
三 、 遇 到 下 列 情 况 应 增 加 检 查 次 数 : 1、 设 备 过 负 荷 运 行 时 , 每 隔 半 小 时 检 查 一 次 ; 2、 设 备 经 检 修 、 改 造 或 长 期 停 运 及 新 设 备 投 运 时 , 应 增 加检 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