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以”的用法 (一)“以”,本是动词,《说文解字》:“以,用也。”《经传释词》:“《广雅》曰:以,与也。”动词“以”意义有二: 1、意为“用”、“依据”。例如: ①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论语·子路》) ②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九章·涉江》) ③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左传·庄公十年》) 例①、②中的“以”译作“用”,“虽不吾以”即“虽然不用我”。例③中的“以”译作“依据”。 2、意为“认为”、“以为”。例如: ①先帝不以.臣卑鄙。(诸葛亮《出师表》) ②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徐公。(《战国策· 齐策一》) 3、率领。 ①项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史记·项羽本纪》) ②宫之奇以.其族去虞。(《史记·晋世家》) (二)“以”的介词用法 “以”作介词由动词虚化而来,主要用法有以下几种: 1、引进动作、行为所凭借的工具、条件、身份、依据、标准等,一般可译为“用”、“拿”、“凭”、“按照”、“凭……身份”等。例如: ①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列子·汤问》) ③余船以.次俱进。(《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④余朝京师,生以.乡人子谒余。(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⑤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吕氏春秋·慎大览》) 2、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或处所。 “以”的这种用法同“于”,一般可译为“在”、“从”等。例如: ①文以.五月五日生。(《史记·孟尝君列传》) ②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3、引进动作、行为所处置或涉及的对象。 一般可译为“把”。这里所说的“对象”,就是指一般句子中的“宾语”。由于介词“以”的出现,把宾语提到了动词之前,而形成一种状中关系。例如: ①复以.弟子一人投河中。(《史记·滑稽列传》) ②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4、引进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 一般可译为“因为”、“由于”等。 汉语中的因果关系,既可以用复句来表达,也可以用单句来表达。用复句形式表达的因果关系,往往是在揭示两件事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而用单句形式表达的因果关系,却只是在说明一件事情之所以发生的原因。用单句形式表达因果关系,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用介词“以”来引进原因。例如: ①赵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