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人事管理规则企业劳动人事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为规范企业的行政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管理行为,建立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和维系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确保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稳定的发展
第二条制订依据本管理规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法》及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除依法遵守政府相关法令外,本公司员工的聘用、培训、工资、合同、考勤、奖惩、福利、离职等行政和劳动人事管理事项,悉依本规则
第四条适用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五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用工第一条、入职手续员工应聘时应向集团人事部提供下列有关资料:1
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体检报告;2
劳动手册/退工证明(应届毕业生则应提交毕业证复印件),如与原雇主签定有保密协议或竟业禁止协议的,还应包括此类协议的解除证明;3
社会保险转移结算清单(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手册);4
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在员工正式录用前,集团人事部将通知应聘者到市、区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经公司审核合格者方能录用
第1页共10页第二条、员工信息员工个人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人事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
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电话;2
婚姻状况;3
生育状况;4
新获得的学历、技能证明;5
紧急情况下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6
其他个人信息
员工信息对于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很重要,公司对此实施保密
第三条、限制性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或辞退:1
有犯罪前科或在案者;2
有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等恶习者;3
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的;4
与原单位未办妥离职手续或被开除的;5
未满16周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