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资矛盾的调查思考近年来,随着县属国有企业的改制到位,县域主体经济的民营化,企业劳资矛盾也呈迅速上升趋势,已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我县来看,2002年以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一年只有40多起,2003年上升到132起,2004年182起,劳动争议仲裁2002年以前一年也只有几十起,2003年145起,2004年146起
除此以外,仍有大量的矛盾、纠纷未能通过举报仲裁解决,而往往采取上访,甚至群访、越级上访、向媒体反映等办法来解决
还有相当多的利益受害者,一方面是忍气吞声,另一方面是埋怨社会,埋怨政府
长此以往,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出现的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那么造成的积累性社会矛盾将有可能激化,这对社会的稳定和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一方面,作为县劳动保障部门责无旁贷,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来抑制和缓解这一矛盾,另一方面,提请县镇两级政府进一步正视这一问题,上下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努力营造以人为本的发展氛围
一、要督促用人企业依法用工,参加法定的各种社会保险,确保职工在出现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等生存困难时,能得到基本生活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
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通过立法和国民收入再分配、对社会成员年老、疾病、伤残、失业、贫困、低收入等多种原因出现生存困难时提供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政策制度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政府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我县也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以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对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