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物业工作人员仪容仪表与言行规1.0 目的规物业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与言行举止,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2.0 适用围在公司所辖商业地产围上岗的工作人员。3.0 职责3.1 物业工作人员在上岗时自觉按照仪容与言行规操作。3.2 物业经理负责检查并纠正工作人员的仪容与言行。3.3 商业地产行政人事部负责本《物业工作人员仪容仪表与言行规》的培训与抽检。4.0 物业工作人员仪容与言行规4.1 着装4.1.1 上岗时,物业工作人员应统一穿着公司配发的制服。制服要求始终保持整洁、笔挺,不得出现脏污、褶皱、异味等。制服纽扣必须全部扣齐,不挽袖、不卷裤腿。衣袋放置物品不能外露或有明显凸出。4.1.2 男士要求穿着黑皮鞋、深色袜子,不得穿着浅色皮鞋,不得穿着外观、款式鲜艳、夸的鞋袜。女士要求穿深色、不露脚趾的皮鞋或布鞋,肉色丝袜,不得穿拖鞋或凉鞋。4.1.3 上岗的工作人员着装应一致,如:全部人员穿着夏装(冬装)。4.1.4 工号牌统一悬挂于左胸前,工号牌要求完好无损,名字清晰。4.2 仪容4.2.1 男士头发要求前额不超过前额的二分之一,鬓角不得盖耳或超出耳根,后不得齐领。发式总体整洁、自然,不得染发(染黑发除外)、烫发或梳理其它夸样式的发式。面部要求整洁、自然,不得留胡须,鼻毛不应外露。保持口气清新。不得留长指甲,除婚戒和手表外不得佩戴其它饰品,不得佩戴外观鲜艳、夸的手表。凡佩戴有项链、挂件等饰物,一律要求放入制服,不得暴露在外。4.2.2 女士头发要求前海不得超眉,过肩长发应束发或盘发,不得披散头发。发式要求整洁自然,不得染发(染黑发除外)或梳理样式夸的发式。不得佩戴外观明亮、鲜艳的发带、发卡等装饰物。面部要求不化妆或着淡妆,着浅色口红,不得化鲜艳夸的妆式。耳部只能佩戴耳针、耳钉等小型饰物,不得佩戴外观鲜艳明亮、样式夸的耳环等饰物。保持口气清新。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抹指甲油。除婚戒和手表外,不得佩戴其它饰品,不得佩戴外观鲜艳、夸的手表。凡佩戴有项链、挂件等的一律要求放入制服,不得暴露在外。4.3 言行与礼节4.3.1 在工作中,应使用文明语言,如“您好”,“”,“再见”,“对不起”等,不得使用粗言秽语,不得用方言在客户面前交谈。与客户交谈时,应使用普通话,双2/7眼平视对方,语调适中,语气中肯,做到不卑不亢。4.3.2 见到公司的领导和项目客户,必须面带微笑,主动打招呼问好,如:早上好,您好。遇有客户、参观人员、公司领导等询问有关事宜时,应做出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