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监管三原则措施企业信用监管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在短期内工商部门要职能到位,纯粹是一个理论问题,与实际的确存在较大差距
要做到事半功倍,须掌握原则,实施信息整合、以类推管、以类抓管促信,逐步推进企业信用监管职能到位
一、遵循信息整合原则,实现工商专门监管与社会普遍监督的有机结合信息整合原则,是指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以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为运作主体,通过整合分散在社会各方面的企业信用信息,并对各种信用信息进行科学加工、有效披露和归档,切实解决信用信息不全、查询不便的问题,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充分利用
实行信息整合原则,首先应确立“工商主导部门协作”的采集准则
(一)明确信用监管指标
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企业信用监管指标体系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由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三方面的信用指标构成,同时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以外反映企业信用状况作为参照
一是市场准入指标
该指标所反映的是在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过程中企业的信用状况,内容包括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情况,核心在于企业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二是经营行为指标
该指标反映的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信用状况,包括年检、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处罚情况,核心在于企业是否守法经营,在交易活动中是否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三是市场退出指标
该指标反映的是企业在退出市场过程中的信用状况,内容包括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情况,核心在于退出市场是否依法进行清算
四是参照指标
该指标是除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以外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指标,在制定企业信用监管等级标准和实施企业分类时作为参考
(二)完善征信归集手段
一是结合企业年检健全信息备案制
年检是工商部门征集信用信息的有效手段,是建立信息第1页共7页备案制、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