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为了规范公司起重吊车司机作业安全管理,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吊车司机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分包单位。 2 职责 2.1 公司质量安全部是特种作业人员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综合管理,各二级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本办法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和综合管理。 2.2 公司人事劳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租赁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司机的安全培训管理,项目部负责司机的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2.3 司机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2.4 培训内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和基本培训教材的要求。 2.5 凡理论、实际及体检合格人员,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驾驶吊车进行作业。 3 安全要求 3.1 吊车司机必须了解所操作机械的构造和性能,熟悉操作规程、保养方法和安全要求知识。 3.2 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不清时,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不得肓目开车或起吊。 3.3 吊装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要注意周围及上空有无障碍物。吊车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或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适当加大 。吊杆、钢绳及吊件与带电线路的距离最小应保持3米(限6000伏以下)。 3.4 使用吊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吊车的吊杆、各部销子、螺栓、钢丝绳接头有无松动、脱落现象。如发现缺陷,应修好后再进行工作。 3.5 在易燃、易爆物附近,一般不应进行起吊作业。特别不应使易燃物靠近排气管。吊车加油时,严禁吸烟和接近明火。 3.6 严禁吊车超负荷吊装运行。 3.7 吊车吊装应站在平坦坚实并与沟槽、基坑保持适当距离的地面上。若 地面 松软 或不平时,应夯 实整 平,并且 用道 木 垫 实。 3.8 提 升 重 物时,应先 吊离地面 100—300毫 米进行试 吊,无问 题 后方 可吊起。夜 间工作时,应有足够的照 明。 3.9 起吊物件应拉 溜 绳,速 度 要均 匀 ,操作要平稳 ,禁止 忽 快 忽 慢和突 然 刹 车。作反 操作 时,必须待 吊车停稳 后再换 向 运转 ,禁止 突然 变 换 方 向 。 3.10 起吊时,不许 横 拖 物件或倾 斜 吊装,严禁吊拔 埋 在地下的情 况不明的物件或凝 结 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