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吴江市企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乐居吴江建设,支持企业留住人才、用好人才,营造更加有利于人才聚集和人才扎根的良好环境,根据《关于实施吴江市人才创新创业“ 55352” 工程的若干意见》(吴发„2010‟ 28 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一)资助范围: 在本市注册并依法交纳各项税费的非公有制企业 (不含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工作的紧缺人才。 (二)资助对象: 已落户吴江,与现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申请当年不超过35 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含在国外、境外取得经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2.具有国家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经国家认定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4.以上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相符,并符合我市最新发 - 2 - 布的《吴江市紧缺人才专业目录》。 二、资助原则及标准 (一)坚持“一套、一次”原则; (二)政府资助购房金额为每套6 万元,本办法出台前所购住房每套资助4.5 万元(新购住房以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登记受理时间为准); (三)企业单位须按政府资助金额进行等额匹配。 三、资助程序 (一)申请: 企业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人员按优先顺序填写《吴江市企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申请人员名册》和《吴江市企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企业所在镇(区)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再报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二)认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向社会公示后,给企业和资助对象发放《购房资助对象认定通知书》、《资助证书》。 (三)资助: 1.企业凭《购房资助对象认定通知书》承担相应匹配 - 3 - 资助; 2.资助对象凭《吴江市企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审批表》 、《购房资助对象认定通知书》、《购房协议》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及企业资助凭证等材料至市人社局办理申领手续; 3.市人社局审批后,将政府资助的款项划拨至受资助人所在企业或所购自住房的房产开发商账户上。 四、申请材料 1.《吴江市企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申请人员名册》一份, 《吴江市企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审批表》,一式四份;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助匹配资金划拨凭证,原件复印件; 3.资助对象与房产开发商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