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吴江市企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乐居吴江建设,支持企业留住人才、用好人才,营造更加有利于人才聚集和人才扎根的良好环境,根据《关于实施吴江市人才创新创业“ 55352” 工程的若干意见》(吴发„2010‟ 28 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一)资助范围: 在本市注册并依法交纳各项税费的非公有制企业 (不含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工作的紧缺人才
(二)资助对象: 已落户吴江,与现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申请当年不超过35 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含在国外、境外取得经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2
具有国家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
具有经国家认定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4
以上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相符,并符合我市最新发 - 2 - 布的《吴江市紧缺人才专业目录》
二、资助原则及标准 (一)坚持“一套、一次”原则; (二)政府资助购房金额为每套6 万元,本办法出台前所购住房每套资助4
5 万元(新购住房以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登记受理时间为准); (三)企业单位须按政府资助金额进行等额匹配
三、资助程序 (一)申请: 企业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人员按优先顺序填写《吴江市企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申请人员名册》和《吴江市企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企业所在镇(区)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再报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二)认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向社会公示后,给企业和资助对象发放《购房资助对象认定通知书》、《资助证书》
(三)资助: 1
企业凭《购房资助对象认定通知书》承担相应匹配 - 3 - 资助;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