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滞物料管理规定 一 目的 1、为了规范呆滞物料管理,避免公司库存物料的积压,以达到物尽其用,减少资金积压的目的。严格区分呆滞料和有效物料,提高库房管理水平和物料流转效率,有效使用空间,促进公司资金的良性运作。 2、呆滞料定义 : 是指储存期限超过两年仍未使用过的物料,或两年内有使用但次数不超过 10 次,库存周转率极低的物料,以及超过技术许可储存期的物料。 3、范围 :适用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呆滞料的处理。 二、范围 1、呆滞料定义 : 是指储存期限超过一年仍未使用过的物料,或一年内有使用但存量过多、用量极少、库存周转率极低的物料,以及超过技术许可储存期的物料。 2.呆滞物料的范围: 2.1 适用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呆滞料的处理。 2.2 对成品、半成品制成后客户取消订单、过多库存等因素影响,储存超过 1 年以上的。 2.3 对原材料、成品有储存保护期限的物料,已到保存期限的。 a、以下为材质保存年限: 材质 保存年限 聚氨酯、热塑性材料 4 年 丁腈橡胶、氢化丁腈橡胶、氯化橡胶 6 年 乙丙橡胶 8 年 氟橡胶、硅橡胶、氟硅橡胶 10 年 聚四氟乙烯 无限期 2.4 因工艺变更,结构或设计变更造成的成品、半成品均视为呆滞物料。 2.5 在仓库库存 12 个月以上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未有出库记录的均视为呆滞物料。 2.6 因公司策略原因停止销售的成品、半成品视为呆滞物料。 三、职责 1、仓库:负责对呆滞料的接收、储存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呆滞料处置工作,包括可回收利用的呆滞料的更换以及委外加工的物料产生的呆滞料返 工返修、退换等。 2 、质量部:针对仓库统计的呆滞物料进行质量的检验。 2.1、库存超过 12 个月的呆滞物料仓库再次报检,检验进行质量判定。 2.2、有储存保护期限的物料并且已到保存期限的,或该呆滞物料保存期间出现问题需进行品质判定的。 3、生产工艺部:负责核对是否现有的订单可以使用,并由生产工艺将其纳入订单物料,不再申购。 4、采购部:负责联络供应商是否可以退换料,低价卖出及其他处理方案。 5、质量部:评估现有的呆滞物料是否可以代用,并出具代用的方案。 6、生产工艺部:执行质量部出具的呆滞物料代用方案。 7、市场开发部:因销售订单取消或变更、市场需求预测变化,市场开发部应在变更发生后一天内通知生产工艺部并给予相关指引,以防止呆滞料的产生。 8、内务部财务人 员 :负责对呆滞料处置过程 的监 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