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章程变更请示企业章程变更请示一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经全体股东讨论,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住址: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xx年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股东(自然人或者企业)姓名(名称)住址、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七条:公司由下列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自然人:姓名:xx出资方式:xx认缴出资额:xx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xx%自然人:姓名:xxx出资方式:xx认缴出资额:xx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xx%自然人:姓名:xxx出资方式:xxx认缴出资额:xxx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xx%自然人:姓名:xxx出资方式:xxx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二、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方增加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三、参加股东会会议并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四、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五、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第1页共16页第九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一、股东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三、股东在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四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将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只有两个的,转让出资必须征得另一股东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