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宿 舍 协 议 书(精选 5 篇) 员 工 宿 舍 协 议 书 ( 精 选 5 篇 ) 在 现 实 社 会 中 , 协 议 书 使 用 的 频 率 越 来 越 高 , 签 订 协 议 书 可 以 保障 自 身 的 权 益 不 被 侵 害
到 底 应 如 何 拟 定 协 议 书 呢
下 面 是 小 编 为 大家 整 理 的 员 工 宿 舍 协 议 书 ( 精 选5 篇 ) , 仅 供 参 考 , 希 望 能 够 帮 助 到大 家
员 工 宿 舍 协 议 书 1 甲 方 : 地 址 : 乙 方 : , 出 生 年 月 : 年 月 日 , 省 市 人 , 住 址 : 居 民 身 份 证 号 码 : 联 系 电 话 : 为 加 强 对 员 工 宿 舍 的 安 全 管 理 , 确 保 住 宿 员 工 的 人 身 财 产 安 全 ,双 方 自 愿 签 订 本 协 议
第 一 条 乙 方 入 住 XX员 工 宿 舍 必 须 遵 守 并 服 从 公 司 宿 舍 管 理 制 度 ; 第 二 条 乙 方 在 上 班 时 间 不 允 许 私 自 回 宿 舍 , 如 有 特 殊 情 况 , 须 向人 事 行 政 部 申 请 , 若 未 经 申 请 私 自 回 宿 舍 , 造 成 不 良 后 果 产 生 由 乙 方独 自 承 担
第 三 条 乙 方 在 未 向 人 事 行 政 部 申 请 , 征 得 批 准 的 情 况 下 , 不 允 许带 外 来 人 员 进 入 园 区 , 更 不 允 许 私 自 留 宿 任 何 人 员 住 宿
乙 方 如 有 违反 , 甲 方 有 权 解 除 乙 方 的 住 宿 资 格
第 四 条 乙 方 必 须 按 照 甲 方 的 安 排 入 住 宿 舍 , 不 得 私 自 调 换 宿 舍 ,宿 舍 内 禁 止 使 用 燃 气 、燃 煤、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