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宿 舍 管 理 制 度 (15 篇 )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 第一条、目的: 为 解 决 异 地 工 作 员 工 的 生 活 住 宿 问 题 , 最 大 化 利 用 公 司 现 有 的 宿舍 资 源 , 更 好 的 吸 引 异 地 人 才 流 动 到 我 公 司 工 作 , 同 时 为 鼓 励 员 工 到异 地 基 层 锻 炼 , 解 决 其 后 顾 之 忧 , 特 制 定 本 制 度 。 第二条、条件: 本 单 位 在 职 职 工 , 凡 本 人 及 配 偶 户 口 所 在 地 与 本 人 工 作 地 均 不 在一 地 的 , 可 以 享 受 公 司 提 供 的 宿 舍 住 宿 。 原 则 上 , 外 单 位 人 员 不 允 许 住 宿 公 司 提 供 的 免 费 宿 舍 , 特 殊 情 况下 , 在 完 成 相 关 审 批 手 续 的 前 提 下 , 可 以 允 许 外 单 位 人 员 住 宿 我 公 司免 费 宿 舍 , 但 同 等 条 件 下 , 应 优 先 保 障 本 单 位 职 工 的 住 宿 需 求 。 第三条、范围: 本 制 度 适 用 于 泰 合 隆 兴 集 团 总 部 及 下 属 分 子 公 司 全 体 员 工 。 第四条、程序: 凡 符合 公 司 住 宿 条 件 的 员 工 , 均 可 向集 团 办公 室或分 子 公 司 行政人 事部 提 出住 宿 申请。 经本 部 门负责人 、集 团 员 工 发展中心或分 子 公司行政人事部确认、集团办公室进行登记、集团行政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可由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进行住宿。 申请住宿时,已婚员工应同时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管理规定: 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对集团范围内宿舍使用情况进行调配与管理,并不定期进行宿舍检查,对违反公司住宿管理规定的员工,依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 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2 职工住宿舍必须服从集团办公室及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3 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 宿舍卫生整洁 的环 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