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 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 合同终止 第五条 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 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
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第七条 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 合同解除 第八条 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 因 导 致 合同一方或双 方 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 用 期合同解除、辞 职、擅 自 离职、辞 退 、除名
第九 条 试 用 期合同解除 (一) 员工试 用 期表现 不佳 未能 达 到岗 位 说 明 书要求 ,由用 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员工本人在试 用 期满前一周内进 行沟 通,沟 通后不能 达 成一致 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 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 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