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活动
第三条 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五条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第六条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第七条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规风险
第八条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披露充分
第九条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 2 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
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第十条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第三章 宣传销售文本管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宣传销售文本分为两类
一类是宣传材料,指商业银行为宣传推介理财产品向客户分发或者公布,使客户可以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 (一)宣传单、手册、信函等面向客户的宣传资料; (二)电话、传真、短信、邮件; (三)报纸、海报、电子显示屏、电影、互联网等以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