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代码:2、课程名称(中文):外国法制史课程名称(英文):Foreignlegalsystemhistory3、学时/学分:36学时/2学分4、先修课程: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5、面向对象:法学院本科6、开课院(系)、教研室:法学院7、教材、教学参考书:教材:根据出版情况与课堂需要确定
主要教学参考书:《外国法制史》由嵘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二、课程性质和任务本课程属于法学本科教育的选修课程之一
本课程由古代法律制度,中世纪法律制度,大陆法系的历史发展、主要渊源、基本特点和相关制度,普通法法系的历史发展、主要渊源、基本特点及相关制度等部分组成
共计36学时,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深入学习和研究世界法制发展中的问题时应该掌握的内容
外国法制史是深化外国法律内容的课程,通过课堂学习,使学生了解世界主要法律发展进程,进而提高法学整体的分析和研究能力
三、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外国法制史的教学内容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对不同的内容有不同的教学要求
具体教学内容如下(括号中的数字为供参考的学时要求)
第一章古代法律制度(6)第一节古代法律制度简介第二节古埃及法律制度第三节古印度法律制度第四节古希腊法律制度第五节古罗马法律制度第六节楔形文字法律制度第二章中世纪法律制度(10)第一节日耳曼法和罗马法的并存与融合第二节天主教教会法第三节城市法和商法第四节罗马法的复兴第五节西欧各国法律制度的演变第六节拜占庭和俄罗斯的法律制度第七节日本古代法律制度第八节古代伊斯兰法律制度第三章民法法系的形成(10)第一节民法法系的形成与发展第二节民商法的历史发展第三节劳动法和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第四节刑法的历史发展第五节诉讼法的历史发展第六节宪法和行政法的历史发展第四章普通法法系的形成(10)第一节普通法法系的形成与发展第二节普通法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第三节普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