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医院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科室:使用时间:一、《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要求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三、科室死亡病例登记表四、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五、死亡病例季度分析总结六、死亡病例年度分析总结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要求1、各科室建立专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
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指定人员如实记录每个人的发言,经治医师根据发言内容进行整理,完整打印,由主持人审阅签字,并将死亡病例记录在科室死亡病例登记表上,同时将讨论综合意见记录于病历中的死亡讨论记录单上,由科主任或主持人审阅签字后纳入病历2、科室指定专人保管《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未经主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任何人员不得查阅及摘录
3、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1)讨论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2)入院诊断、死亡诊断、抢救经过;(3)各级医师发言意见;(4)死亡原因分析、经验教训;(5)科主任或主持人审阅签字、记录人签名
4、病历中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内容:(1)讨论日期;(2)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3)讨论意见(综合意见);(4)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应经科主任或主持人审阅并签字
5、科室每季度、年度对死亡病例进行统计分析、总结
季度只有一例或无死亡病例的科室可不总结
6、医务科每月将此项内容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凡死亡病例,应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
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3、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诊断等
死亡病例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及诊治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4、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