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阁六科制的确立到书吏之害形成—明、清两代秘书制度的演变摘要:明代皇帝集皇权、相权于一身,设立庞大的秘书机构来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史称“内阁六科制”
明清内阁实为皇帝的秘书处,而迥异于西方君主立宪政体下的中央政府“内阁”;六科是专门协助皇帝处理六部事务的秘书机构
明中期以后,宦官秘书成为一股强大政治势力,形成了历史上最黑暗的“阉党之乱”
清代雍正设立的军机处是一个精干高效的秘书机构,后来成为皇帝亲信的机要秘书处
清代地方官衙中书吏上下勾结,作弊枉法,挟制主官,历史上称为“书吏之害”,与之伴生的一种普遍社会现象则是幕僚的盛行
关键词:秘书史内阁军机处书吏之害幕僚一、明代的内阁六科制朱元璋建立大明王朝后,开始沿袭元制,由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
为巩固皇权,朱元璋于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擅权挠政为名,杀中书省丞相胡惟庸,并下令撤消中书省,废除丞相一职,由皇帝自任宰相,吏、户、兵、礼、刑、工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
为适应这种集皇权、相权于一身的体制,必须设立庞大的秘书机构来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因此明代的秘书机构体制与前代相比有很大的变化,史称“内阁六科制”
内阁的秘书职能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在宫内设文渊阁,从翰林学士中选择可信者入阁备顾问,“详看诸司奏启,兼司平驳”,此为内阁之始
内阁正式建于惠帝建文四年(1402年),是年永乐皇帝占领南京,“开内阁于东门角内”,以解缙等7人组成内阁
京都迁至北京后,内阁设在今故宫午门内东南角办公
凡入内阁者,成为内阁大学士,其官品并不高(正五品)
内阁之职掌,大致是参预机务,充当顾问,出纳帝命,收阅奏章,起草诏诰谕敕,典藏御笔文书、档案、图书以及一切文书记录整理等
到仁宗以后,内阁之权始扩大,宣宗宣德年间,内阁始增加票拟(即在奏章上写上初步处理意见,类似近日之“拟办”)和面议大事之权
世宗嘉庆时,阁权进一步扩大,“各部之事,皆听命于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