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植物保护机械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农机产品》(CNCA-C14-01:2014)(以下简称实施规则)和《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CNCA-00C-003)等规则的要求编制,作为实施规则的配套文件
认证机构本着维护产品认证有效性、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认证企业和控制认证风险等原则,制定并公布本认证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的产品范围、认证依据按实施规则执行,并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发布的目录界定、目录调整等公告实施调整
认证机构依据实施规则,建立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制度,结合生产企业分类,明确植物保护机械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实施要求
术语和定义2
1初始工厂检查本实施细则中对植物保护机械产品的初始工厂检查包括产品一致性检查和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两部分
生产一致性控制的评价目的是确保批量生产的植物保护机械与获得认证机构批准的产品的一致性
2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是指针对同类别产品的生产企业,认证机构根据其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诚信守法状况及所生产产品的质量状况等与质量相关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对生产企业进行分类,从而对不同类别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在认证模式选择和获证后监督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以实现控制认证风险、提高认证活动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获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目标
3基本认证模式基本认证模式是指以生产企业诚信自律、有效管理、稳定生产为前提,以确保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要求为目标,基于产品固有风险特点以及企业普遍采用的生产工艺所确定的产品认证基本要素的组合
4认证模式认证模式是认证机构针对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选择和确定具体实施用认证模式的简称
为有效控制认证风险、提高认证结果持续符合性、强化监督要求,认证机构根据自身对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的实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