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院 实 训 中心金工实 习规章制度 金工实习教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为规范金工实习教学管理工作,保证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教学任务的下达 (1)学校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给中心下达金工实习教学任务(包括重修)
中心负责列出计划,提供分组名单,下达到各车间并落实到班组
(2)各院系所属教研室,需在本中心进行现场教学者,须经教务部门同意后下达任务到中心,由中心落实到有关班组
各车间不得直接对外承接教学任务
(3)校外单位需在本中心进行实习,须经上级教务部门同意后方可接纳校外学生实习
实习前的准备 (1)按照实习计划,中心有关部门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包括资料、机床、刀具、工具、和其它物资)
如未能及时提供,影响教学工作,按照《关于教学事故和处理的办法》执行
(2)每批学生实习开始前,由中心负责召集实习班级的班主任、班长开会,介绍实习要求、安排及有关事项
(3)学生进车间前,由班主任和中心负责人一起,组织学生开好实习动员会
明确实习的目 的、要求和安全 生产 知 识
实习过 程 中的管理 (1)实习指 导 人员应 按照《实施 方案 》中的内 容 上好现场课
中心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 的听 课 ,每学年 轮 流 一次
(2)实习指 导 人员上好现场指 导 课 ,做到勤 巡 回 、勤 检 查 、勤 测 量
(3)实习期 间,遇 有学生在思 想 、品 德 、健 康 、安全 等 方面 的不正 常情 况 , 实 习 指 导 人 员 应 及 时 向 中 心 负 责 人 汇 报 , 中 心 派 人 处 理 或 报 上 一级 部 门 处 理
( 4) 实 习 期 间 , 班 级 和 个 人 的 任 何 其 他 活 动 , 必 须 由 教 务 部 门 批 准 下达 通 知 , 经 中 心 通 知 实 习 指 导 人 员 后 , 才 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