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事故案例选编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强化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县安委会办公室收集整理了近年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部分典型安全责任事故案例,案例中详细阐述了事故发生原因、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等内容,希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警醒起来,吸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工作措施,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张家口市蔚县109国道“7·2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事故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班建明驾驶中型客车在事发路段以67公里/小时速度通过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遇情况未刹车减速反而在车辆高速运行中急打方向,采取措施不当,致使车辆失控驶入对向车道,所驾驶车辆制动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1
李建刚驾驶重型货车以61公里/小时速度通过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2017年1月18日取得A2驾驶资格,事故发生时在实习期内驾驶重型货车上道路行驶,实载48
35吨、超载2
35吨,所驾车辆装载不符合国家规定,制动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
解宗耕驾驶重型货车在事发路段以67公里/小时速度通过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驾驶中侧身取副驾驶座位上的馒头分心驾驶,在会车时跨越道路中心线0
9米未靠道路右侧通行
蔚县互通公交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未把安全生产作为专项工作开展;对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违规发包车辆,对运营车辆长期包而不管,长期违规运行;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责任不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形同虚设;公司日常运营安全管理缺失,车辆每日例检例查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张家口市蔚县“7
2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问题(一)蔚县互通